河南省技工院校毕业生学历待遇政策:中级工 / 高级工 / 预备技师分别参照中专 / 大专 / 本科

浏览:38

河南省技工院校毕业生学历待遇政策官方说明

根据《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》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政策,技工院校毕业生学历待遇以法规形式明确。

一、学历待遇对应标准

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学历待遇参照执行:

  • 中级工班毕业生:参照中专学历;

  • 高级工班毕业生:参照大专学历;

  • 预备技师(技师)班毕业生:参照本科学历。

二、适用范围

以上待遇在以下方面同等适用:

  1. 公务员招录:可按对应学历报考相应岗位;

  2. 企事业单位招聘:招聘条件按对应学历认定;

  3. 工资薪酬:起薪标准按对应学历确定;

  4. 职称评定:职称申报年限和条件按对应学历执行;

  5. 职位晋升:享受对应学历同等晋升机会;

  6. 应征入伍:按对应学历享受参军优待。

三、双证书制度

技工院校毕业生实行毕业证书 +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双证书制度:

  • 毕业考试合格,颁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;

  • 技能评价合格,颁发对应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

注: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可在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验。


相关阅读

查看全部